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溪县西桥5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CTC2025502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5年9月2日1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溪县西桥5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金溪县西桥5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人为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金溪县西桥5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位于抚州市金溪县琅琚镇,本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为50MWp,共由13个光伏子方阵组成,采用79365块峰值功率为630Wp的双面双玻光伏组件,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的系统设计方案;工程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预留远期50MW风电场升压站全套配电区扩建空间。拟规划出线1回,以110kV电压等级接入110kV对桥变110kV侧,线路长约8.4km。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书要求及附件。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计划工期:110天。
2.4建设地点: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琅琚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资格要求2:
(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3.4资格要求4: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至少具有1项“50MW及以上光伏EPC(含升压站)和110kV及以上送出工程”的投运业绩。
注:
1)若投标人1份业绩中同时满足以上光伏EPC(含升压站)和送出工程要求则视为1份有效业绩,满足业绩要求;或者投标人分别具有1份50MW及以上光伏EPC(含升压站)的投运业绩和1份110kV及以上送出工程EPC总承包的投运业绩,同样视为具有1份完整业绩,满足业绩要求;
2)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投运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工程范围页”;投运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竣工验收证明、使用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完工证明也可);
3)不接受联合体业绩。
3.5资格要求5:(1)总承包项目经理:
(a)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提供近半年内的社保证明或劳务合同,同时承诺同期未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
(b)总承包项目经理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1个50MW及以上规模已完工光伏发电EPC(含升压站、110kV及以上送出工程)业绩或至少具有1个50MW及以上规模已投运光伏EPC(含升压站)、1个110kV及以上送出工程EPC的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和投运证明(合同证明材料:合同包括双方盖章页、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工程范围页及项目负责人页,如合同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可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任命文件或业主方签章出具的证明材料;投运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竣工验收证明、使用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
(2)设计负责人:(a)提供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b)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1个50MW及以上规模已投运光伏发电EPC(含升压站、110kV及以上送出工程)业绩或至少具有1个50MW及以上规模已投运光伏EPC(含升压站)、110kV及以上送出工程EPC的总承包项目设计负责人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投运证明或或业主方签章出具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总承包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不允许为同一人,且设计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岗位。
(3)施工负责人:(a)提供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b)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1个50MW及以上规模已投运光伏发电EPC(含升压站、110kV及以上送出工程)业绩或分别具有1份50MW及以上光伏EPC(含升压站)的投运业绩和1份110kV及以上送出工程EPC总承包的投运施工负责人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材料和投运证明(合同证明材料:合同包括双方盖章页、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工程范围页及施工负责人页,如合同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可提供施工负责人的任命文件或业主方签章出具的证明材料;投运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竣工验收证明、使用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
3.6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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