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5000250429107224-15239370
项目名称:2025年浦东新区新开办学校教学仪器设备(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附属学校(分校))
预算编号: 1525-000162190
预算金额(元): 2302940元(国库资金:230294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230294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2025年浦东新区新开办学校教学仪器设备(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附属学校(分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30294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附属学校教学仪器设备,1批。
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所列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付时间:2025年8月20日前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合同履约期限: 2025年8月20日前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 其他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标,投标人必须获得带有电子印章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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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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