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核电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区域租赁项目 招标公告
国核电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办公区域租赁项目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人将与国核电力技术 服务有限公司签署本项目的采购合同。
国核电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区域租赁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 招 标 。
1. 项目名称
国核电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区域租赁项目
2. 招标内容
(1)采购范围:为满足国核电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员工办公需求,拟租赁 办公场所(地上区域),租赁面积预计为1800-2000m² (办公区域约 1500-1700 m², 独立仓库及培训教室约 300 m²);
(2)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3)合同模式:本项目为固定单价、暂定总价合同,费用据实结算;
(4)地理位置:场地需位于烟台市高新区交通便利的区域,便于员工通勤 和客户来访,周边配套完善;
(5)建筑结构:钢筋混泥土结构,建筑质量良好,无安全隐患。房间布局 合理,采光和通风条件良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 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 的要求提供服务,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a)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b)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
(4)近36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内投标人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 生产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记录;
(5)近36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 行为在与质量相关或服务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在招投标 活动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
(6)近36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 者商标、侵犯专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
投 标 ;
(8)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 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 名单”;
(9)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核工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未被列入上海核工院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满足招标文件租赁要求的(地上区域:办公区域约1500-1700 m², 独立仓库及培训教室约300 m²) 产权证书或对外承租资格证明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04月09日至2025年04月1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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