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安居·基础设施焕新项目(平地泉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民安居·基础设施焕新项目(平地泉镇)已由前行审政数发【2025】20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治区培优资金,招标人为察哈尔右翼前旗平地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惠民安居·基础设施焕新项目(平地泉镇)
2、建设地点:察右前旗平地泉镇平一平二平三村、花村、南村、沈家村、八印滩村等
3、建设规模及内容:平一平二平三村:街巷道路硬化21617㎡;平一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文化活动室、文明团结超市、党员活动室、党群服务中心升级改造270㎡,公共设施提升2000㎡;平三文明团结超市、文化活动室升级改造100㎡;花村:修复村内巷道硬化50㎡,广场安装长条椅10套,健身器材3套;南村:道路修复硬化 4490㎡,文化活动室、文明团结超市升级改造60㎡;沈家村:道路修复硬化216㎡,文明团结超市升级改造50㎡;八印滩村:巷道硬化修补200㎡。(详见批复文件)。
4、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程计划投资:4798846元
6、计划工期:2025年09月30日-2026年07月31日
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投标人已申办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内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内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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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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