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能源山西分公司拟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9-2-371)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能源山西分公司拟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 务 期:合同签署后,收到招标人书面委托通知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报告编制。
2.2 招标范围:项目概况:华能新能源山西分公司主要负责风电及光伏项目开发建设运营工作,在晋运营清洁能源项目29个、规模161万千瓦。为加快推进公司2024-2025年度开发项目前期工作进程,尽快履行投资决策程序,现开展拟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工作。单年预估发生数量为10个,最终以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现阶段预计开展晋中榆次40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阳泉矿区50兆瓦分散式风电项目、晋城沁水20兆瓦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大同天镇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40兆瓦风电项目、长治沁县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50兆瓦风电项目等五个项目。
招标范围:按照国家、行业、地方以及集团公司关于新能源项目设计规范标准,开展新能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服务工作,并出具正式审查意见。工作包含项目所涉及的调研、评审、会务、出具意见等全部内容,并对评审结论负责;待可研编制单位按照评审意见对可研报告修改完善后,组织进行最终审核并出具审查通过意见。如招标人需要,需参加招标人各级投资决策审查会。(详见技术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范围内。
(2)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项新能源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或可研报告审查服务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能反映内容的清单、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7日08时30分起至2024年10月09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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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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