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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核、财务决算审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YQT0112G2508130010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巴彦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哈农复(2025)2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巴彦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巴彦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巴彦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核、财务决算审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巴彦县。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30万亩,建设内容: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其他工程。
2.4资金来源: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地方财政资金。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项目完成。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审计、项目建设成本审计、、项目交付资产审计、项目效益审计、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等与竣工结算审核、财务决算审计相关的服务,并出具相关报告。
2.7招标控制价:2,230,000.00元。
2.8质量要求: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竣工结算审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财务决算审计: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3.2.1竣工结算审核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
3.2.2财务决算审计负责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各负责人须提供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3个月(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3.3拟派项目班子其他人员最低要求:本次招标不对相关工作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但投标人必须根据本工程特点及相关规范、制度等自行配备各专业的其他人员。
3.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5.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5.4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当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获取、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开标等事宜。
3.6 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竣工结算审核负责人、财务决算审计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近三年内(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竣工结算审核负责人、财务决算审计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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