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编码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2505990093896035 | 燃烧系统\WGZ410/100-11 304+Q235B | 1.0 | 套 | 2026-01-25 | 安庆分公司物装设备项目工厂/ |
4.1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4.2资格要求:(2)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书等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4.3资格要求:(3)投标人须具有A级锅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4.4信誉要求:(1)供应商未处于中国石化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4.5信誉要求:(2)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6信誉要求:(3)供应商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且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信息查询”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7信誉要求:(4)供应商近两年内不存在未及时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8信誉要求:(5)供应商近两年内不存在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两年内不存在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两年内不存在被列入国税系统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9业绩要求:(1)提供最近5年内整台套410t/h及以上粉煤电站锅炉1台套的供应业绩证明,须提供业绩表、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供应业绩)扫描件。
4.10业绩要求:(2)提供最近5年内410t/h及以上粉煤电站锅炉至少1台套的改造业绩(合同、技术协议扫描件),须提供业绩表、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增值税发票、同时提供改造后运行1年及以上的1台套用户使用反馈证明等。提供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合同、技术协议描件(以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中“第一步:维护和选择发票”和“第二 步:在投标文件中引用发票'功能提供的 发票信息为准。)等有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