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深海长行程柱塞式液压缸定制加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POE-GCY-2025ZB-FW0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深海长行程柱塞式液压缸定制加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全部为企业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现需加工4台深海长行程柱塞式液压缸,使用水深1600m,液压缸及安装支座总长度12m,起升行程10.1m,搭配高精度位移传感器,且采用柱塞杆不动、缸筒运动的方式。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及最高限价
(1)加工4台深海长行程柱塞式液压缸及其耳环支座等安装配件,适用水深1600m,液压缸及安装支座总长度12m,起升行程10.1m,搭配高精度位移传感器,且采用柱塞杆不动、缸筒运动的方式。
(2)最高限价:限总价,限价金额详见招标文件,最高限价包含材料费、加工费、管理费、税费、运输费、人员费等全部费用。
2.4加工工期:中标人根据招标人的服务订单要求加工交付,自合同签订日期起90日历日内交付所有产品及其他要求的资料(出厂测试报告及合格证明文件、全套零部件及装配体的加工图纸)。中标人应严格执行加工周期及其定义所要求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的,须承担相应责任。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2.6 质保要求:自产品发货之日起算,中标方对产品提供为期1年的质量保修,质保期内,中标方提供免费质保服务,具体说明:油缸实际下水使用前进行返厂性能测试时,需要全部更换4台油缸的所有密封件(质保期内、外均免费更换);对于传感器等其他易损件与金属结构件,根据返厂测试结果进行免费更换维修(质保期内免费更换维修,质保期外付费维修)。在产品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中标方均应在招标方发出通知之后24小时之内予以响应,并负责在收到招标方书面通知3 日之内提交维修方案,15日之内完成产品的质保维修。
2.7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详见招标文件。
2.8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验收方式:加工定作完成后 30 天内现场验收。
(2)付款条件:按订单结算,中标方为订单下货到验收合格并在中标方提供发标方签发的全部到货证明、注明付款金额的付款通知书、符合国家规定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后60日内支付该批货物97%货款,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60日历日内支付。
(3)中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加工技术服务合同,中标人需严格按照合同内容执行,且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需取得招标人承包商市场准入资格,中标后未取得承包商市场准入资格的,不签订后续服务合同。中标者按照投标名次顺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2.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具有1项海洋水下用液压缸加工业绩,投标人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为合同和对应的发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封皮、首页、签字盖章页及相关项目内容简介页等材料。业绩发票投标人须自行核实,经查询为“不一致”、“作废”、“红冲”,且未注明合理原因的,视为虚假投标;“查无此票”视为无效发票。
3.2.3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无履行不良记录。投标人需提供上述内容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3.2.4 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开标前至少3个月的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从事液压缸相关设计加工行业5年以上,至少提供1项海洋水下用液压缸加工的业绩(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或甲方提供的证明材料等。
3.2.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4)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将被记录失信分并予以公布,并在招标中作相应处罚,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暂停投标资格:若8≤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投标人处于暂停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若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投标人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3.2.6其他要求: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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