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萧县中小学校(园)方责任保险承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P-XXCG2025080
项目名称:宿州市萧县中小学校(园)方责任保险承保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10万元
最高限价:210万元
采购需求:投保范围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方责任保险基本范围包括因校方责任导致的学生人身伤害,依法应由校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承保机构要规范提供保险服务,充分发挥化解校园安全和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宿州市萧县学生人数约17万,标准是每生每年10元;教职工人数约0.8万人,标准每人每年50元。该项目预算金额21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为保险服务,能够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均为大型企业,不具备预留条件,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
(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4.供应商须具有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5.供应商须具有经保险监管部门备案的“校方责任保险”条款。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