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05000250121164493-05257859
项目名称:长宁区数据发展中心2025年长宁区数据运营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
预算编号: 0525-0000183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800000元 (国库资金:28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2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长宁区数据发展中心2025年长宁区数据运营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80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以国家、市、区级公共数据管理相关法规制度为依据,持续强化公共数据在归集、治理、上链、共享及开放全流程的管理效能和实施质量,从而提升长宁区公共数据质量水平,为长宁区 “一网通办” 政务服务场景深化应用、“一网统管” 城市治理社会化场景拓展落地,以及各业务条线服务场景实践提供有力保障。(具体需求及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需求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12个月。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及其报价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4、投标人在本市有完善的服务体系,能够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投标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