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孟津区城市管理局孟津区农村环卫一体化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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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孟津公开-2025-46 | |||||||||||||||
2、项目名称:洛阳市孟津区城市管理局孟津区农村环卫一体化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89,261,406.00元 | |||||||||||||||
最高限价:89261406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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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洛阳市孟津区城市管理局孟津区农村环卫一体化项目(二次),为保障农村环卫服务的高质量运行,通过市场化运作,对孟津区农村环卫进行外包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5.2服务期:三年(第一年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 5.3服务要求:达到国家、省、市及采购人规定的相关质量标准,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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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不接受进口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www.luoyang.zfcg.henan.gov.cn),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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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文件中以上各项证明资料须提扫描件或照片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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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