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本招标项目公主岭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已由长农建函[2025]1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公主岭市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JLZSZB25-82;
2.2 项目名称:公主岭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
2.3 招标范围:土壤改良(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最高投标限价:9231.8532万元;
2.5 建设规模:秸秆堆沤肥42.7262万亩,粪肥0.864504万亩;
2.6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2.7 交货地点:公主岭市(黑林子镇、玻璃城子镇、秦家屯镇、双城堡镇、怀德镇、杨大城子镇、朝阳坡镇、南崴子街道、桑树台镇、双龙镇、范家屯镇、永发乡、八屋镇);
2.8 质量标准: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T2148-201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及国家、吉林省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其他基本要求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秸秆畜禽粪便堆沤肥生产能力,堆沤肥需具有相关标准合格检验报告,并在人员、设备、场地、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且应为本单位人员。
3.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3、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第二年至2024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2025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文件内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银行资信证明。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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