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两江新区天宫殿片区排水防涝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已由重庆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以渝两江经审﹝2025﹞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两江新区市政园林水利管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重庆两江新区市政园林水利管护中心(项目业主)、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业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两江新区天宫殿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一期对天宫殿片区太湖中路、太湖东路、庐山大道、昆仑大道等道路沿线的三、四级功能性缺陷和三、四级结构性缺陷雨水管道进行修复,修复三、四级功能性缺陷和三、四级结构性缺陷雨水管道约104段,共计非开挖修复缺陷雨水管道约2.78Km。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92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800万元
2.4 招标范围:(1)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文件所示全部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管网本底二次摸底、管线保护及迁改(若有)、绿化及苗木移栽和修复(若有)、市政设施拆除及恢复(若有)、管网修复(包括管网清淤、冲洗、树根及杂物清理、管网修复预处理、管网修复以及与管网修复相关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工程检测、工程监测、施工措施等)、半成品及成品保护、配套交通疏解等工程施工、验收、移交的所有工程、工作内容;(2)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购买。(3)发包人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临电临水许可办理、施工许可相关手续、开口占道、占绿、涉轨手续办理、弃土场选择、质量检测配合、巡视巡检配合,管线二次溯源配合、宣传等工作。
2.5 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排水工程
工程造价:600万及以上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