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农村公路水毁重建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珲春市农村公路水毁重建工程(一期),已由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珲春市农村公路水毁重建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珲发改审批〔2025〕5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珲春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珲春市农村公路水毁重建工程(一期)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珲行审发〔2025〕78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珲春市乡村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珲春市密江乡、英安镇、板石镇、杨泡满族乡、敬信镇。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全长28.088公里(其中:密江乡路线里程8.518公里、英安镇路线里程8.400公里、板石镇路线里程0.861公里、杨泡满族乡路线里程3.899公里、敬信镇路线里程6.410公里),采用设计速度20km/h的四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5.0/5.5/6.0/7.0/8.0/9.0米,路面宽度4.0/4.5/5.0/6.0/7.0/8.0米,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土路肩宽度2×0.5米,中桥1座(维修利用),涵洞21道(原有利用4道,新建1道,拆除新建16道),设置波形护栏1542米,新建交通标志64个,交通标线2226.07平方米,平面交叉115处。
2.3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SHSG01标段。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所有工程的施工。
2.5施工计划工期:2025年10月1日~2026年12月31日,456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指根据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件应进入名录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4.1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4.2根据“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招标投标“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本项目为“双盲”评审。
5. 电子化招投标
5.1本次招标实行电子化招投标。
5.2本次招投标使用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做好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全面运行工作的通知》(吉政数联〔2022〕5号)文件。
5.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5.4一体化平台实现数字证书(CA锁,含电子签章)全省互用。已办理过CA锁的交易主体,CA锁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锁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数字证书CA锁。一体化平台技术咨询服务电话:0431-8275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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