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服务项目(CQS25C01337)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8月15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5C01337 采购执行编号:ZXCD渝招字2025-013号
项目名称: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960,000.00元
最高限价:3,9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 3,960,000.00元 | 1 | 项 | 机关车辆驾驶、行政辅助事务、行政应急事务、行政后勤事务4项服务项目。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采取一年一签,合同总金额以中标价为准,每年度金额为总金额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按照采购人委托开展年度有关工作,采购人按照年度金额支付相关费用。经采购人验收投标人年度项目服务合格后,对服务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协议,且财政资金能保障的情况下,双方无异议,则按照此次招标内容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如年度验收不合格,无法对相关服务事宜达成一致协议,财政资金无法保障的情况下,采购人有权不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1.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中标后预留不低于30%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不低于60%的比例,由中标人将该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协议中应当明确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且达到上述比例要求,并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将按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与中小微企业签订合同。(分包意向协议和承诺函格式自拟,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中标后预留不低于18%份额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由中标人将该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本单位中小企业申明函和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协议中应当明确小微企业合同份额且达到上述比例要求,并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将按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与小微企业签订合同。(分包意向协议和承诺函格式自拟,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8月15日 至 2025年8月22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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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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