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四川省江油市农村综合性改革新质生产力示范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省江油市农村综合性改革新质生产力示范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江油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发改【2025】19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油星乙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及市、县等地方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江油星乙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江油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江发改【2025】19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四川省江油市农村综合性改革新质生产力示范项目
2.2工程地点:江油市青莲镇、方水镇。
2.3建设规模:工程技术中心主体结构改建工程;农业科技装备服务中心工程建设;数字乡村“驾驶舱”建设;电商运营服务中心主体改建工程;综合服务平台搭建;农业管理子系统开发;应急响应子系统开发;便民服务子系统开发;新农人技能实践基地改建;人才服务示范点位建设;建立乡村知识技能数据库;乡村文创工作中心工程建设;乡村特色产品公益性销售点位建设。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1、设计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施工单位:(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R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专业 (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为独立的企业法人;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 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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