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05-CJWX-G2025-0001 项目名称:查桥消防站消防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9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92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供货、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等工作(具体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误期违约金:2000元/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正、反面);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正、反面, 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 6.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三个自然月的公司(企业)除外; 7.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三个自然月的公司(企业)除外; 8.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三个自然月的公司(企业)除外; 9.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10.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1.采购人要求的特定资质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详见“投标邀请函”-“供应商资格要求”之4中要求);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