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三实验学校10kV外电源工程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北京第三实验学校10kV外电源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10000A001041995001)
一、招标条件
本
北京第三实验学校10kV外电源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S110000A001041995001 ),已由
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北京第三实验学校10kV外电源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本项目资金来源:国家预算:0.000000万元,市政府投资:0.000000万元,全民自筹:0.000000万元,利用外资:0.000000万元,银行贷款:0.000000万元,其他投资:0.000000万元,区政府投资:1459.01万元 ,招标人为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人民政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新建二进八出电缆分界室1座(电气部分),敷设电缆约3116米,同时敷设通信光缆约1696米。新建四通井4座,新建三层四通井2座,新建三通井1座,新建直线井5座,新建电力管线总长度约589米。
招标内容与范围: 外电源工程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招标内容与范围: 外电源工程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投标人需提交资料:
投标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