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325210200022608-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市顺义区医院购置医用液态氧气项目
预算金额:4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名称、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等:
标包号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交付时间/实施时间
交付地点/实施地点
1
1-01
液态氧采购
1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顺义区医院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临床治疗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向采购人供应的产品为符合药典要求的液氧及符合要求的医用瓶装气体。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医用气体(氧)纯度为 ≥99.5%。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中国药典》2020年版二部XGB2021-061条对医用氧要求。
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或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给予价格扣除(评审)优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按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执行。
2.促进科技创新:如接受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3.支持绿色低碳发展:
(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2)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3)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
(4)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3.2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否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为生产商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含医用气体);如为批发经营商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含医用气体);
(2)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
(4)投标人须具有气瓶充装许可证(介质含液氧);
3.3.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在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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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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