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YH-2025-042号
项目名称:正安县人民医院2025年医疗“组团式”帮扶采购项目
项目序列号: ZYB-20250814-000074-9
预算金额(元):2200860
最高限价(元):1600000,60086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正安县人民医院2025年医疗“组团式”帮扶采购项目A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A包:数字化医院建设:拟建设医院前置审方系统、CA数字签名系统、包括软硬件配套设施购置等;B包:技能培训中心建设:购置技能操作模型等。(具体分包及采购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等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正安县人民医院2025年医疗“组团式”帮扶采购项目B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60086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A包:数字化医院建设:拟建设医院前置审方系统、CA数字签名系统、包括软硬件配套设施购置等;B包:技能培训中心建设:购置技能操作模型等。(具体分包及采购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等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A包:无
B包:(1)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
(2)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投标货物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注: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资质证明材料扫描件不清晰,不能有效证明供应商资质情况,将视为该资质未提供。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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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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