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21井场钻前工程施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11-FW2118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郝21井场钻前工程施工服务项目已由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韩城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根据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金10、郝20、郝21井钻井实施工作的通知》(勘探函〔2025〕16号),为更好的完成公司2025年工作任务,现拟定开展郝21井场钻前工程选商工作。本项目估算金额:1194333.55元(含9%增值税)。
2.2招标范围:郝21井场钻前工程,具体工作量按实际部署及实施方案为准。新建井场、生活区、井场道路建设,地面附着物一次性赔偿,井场、道路占地2年租赁费用,生活区1年租赁费用,甲方提供办理林业、土地手续、采伐证所需的使用林地可研报告、土地勘测定界报告、植被恢复方案、采伐设计方案、土地复垦方案,乙方负责代为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林地、临时用地手续。施工过程(钻前、钻井、压裂、试气)中所有关于用地的协调问题均由投标人负责。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止。
2.4服务地点:陕西省延安市。
2.5项目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需一名服务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历日)至少承担过1项道路修建或场地平整类似项目,提供合同签订复印件及结算发票。
3.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名,安全负责人至少1名,外协人员至少2名,技术员至少1名。须提供以上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
3.4财务要求: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无资不抵债现象。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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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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