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SZX2025-203
项目名称:深圳海关非三级预算单位技术耗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预算金额:6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
(服务需求)
备注
深圳海关非三级预算单位技术耗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1
项
为确保设备稳定运行,保障深圳海关工作人员正常办公及业务需要,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技术耗材供应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分支机构投标的,需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授权文件,原件备查,且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如为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有效的《授权文件》,原件备查);(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书面《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参与本项目投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6)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须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不允许转包及分包。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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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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