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JCEC-G2025-0382 项目名称:清风园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3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供货价在正常零售价或物价局指导价基础上,下浮率不低于10%。 注:(1)投标人所投的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10%,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所供应的食材种类列入在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价格信息”(https://fgw.nanjing.gov.cn/njsfzhggwyh/?id=xxgkgknr)中的,则按照采购人查询当期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中价格作为食材查询价格基数; (3)所供食材种类未列入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中可查询品种的,所供应的食材种类列入在南京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官网-经营动态-“水产价格”/“水果价格”/“蔬菜价格”(https://www.njnfwl.com/list-fxskc779/shuichanjiage/1/10)中的,则按照采购人查询当期南京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官网所公布的产品价格*1.3的价格作为食材查询价格基数; (4)所供食材种类未列入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南京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网站中可查询品种的,则按照采购人以永辉、大润发、苏果、盒马等手机程序上可查询的该产品最低的零售价格作为食材查询价格基数; (5)临时订货的货物如在采购人附近市场采购或网上采购,按照当天实际零售价格结算,实际零售价格以供应商出具的采购发票上标明的价格为准。 采购需求: 清风园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米面类、方便速食、豆制品类、酱菜类、干货调料、肉品冻货、水产类、禽蛋类、畜禽肉、蔬果类、食用油类、牛奶类等。 中标情况:若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四家,则中标人四家;若有效投标人小于四家,则该项目废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2.需具有自有或租赁的进行食品配送服务的运输车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明材料:自有车辆提供车辆登记证或行驶证;租赁车辆需同时提供车辆登记证或行驶证及租赁协议)。 3.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网站在线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