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HC-2025-033
项目名称: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民政局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8820000
最高限价(元):服务照护费:184.8元/人/月;住院陪护费(轻症可自理患者):280元/人/天;住院陪护费(重症不能自理或术后患者):300元/人/天。(服务照护费为固定报价,须与最高限价一致;住院陪护费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
包名称: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民政局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服务采购项目A包
预算金额(元):4551120
数量: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A包:普兰店区民政局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服务约1806人;(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包名称: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民政局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服务采购项目B包
预算金额(元):4268880
数量: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B包:普兰店区民政局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服务约1694人。(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名称 1、2,一年(服务期限结束后,在招标人落实下一年度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续签合同应当一年一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名称1、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名称1、2】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注: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
5、评审工作开始前,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①“信用中国”网站、②“信用中国(辽宁)”网站失信黑名单、③“信用大连”网站失信黑名单、④“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项目转包。
7、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按分包顺序中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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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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