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0-XZBM-G2025-0024 项目名称: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算金额:25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下浮比例报价,0%≤下浮比例<100%,超出该范围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2026届高三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旨在通过专家名师沉浸式培训和示范引领,以及对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进行指导,帮助学校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具体包括为本届高三学子展开四大板块内容服务,分别为裸分提升、强基综评全流程服务、名校经验技巧交流分享与拔尖创新人才训练,大幅提升拔尖创新人才综合素养,从而促进学校的跨越式发展,助力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成为江苏省乃到全国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一流的名校;采购需求见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7月底前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可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可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