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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普力新疆公司乌市民爆公司2025年至2027年民爆物品武装护卫服务项目采购预告
易普力新疆公司乌市民爆公司2025年至2027年民爆物品武装护卫服务项目采购预告
乌鲁木齐市民用爆破器材专卖有限公司 拟对 2025年至2027年民爆物品武装护卫服务进行采购。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关注本项目的具体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乌鲁木齐市民用爆破器材专卖有限公司
二、本次采购具体情况
1、采购编号: /
2、服务范围:
根据招标人需求数量,派遣专业武装护卫车(1名驾驶员、1名持枪武装护卫人员),为招标人的民用爆炸物品销售配送提供武装护卫服务,武装护卫线路为自招标人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铁厂沟镇八家户村)至招标人的客户需求地点。
3、工期要求(工程类填写此项):
2025年至2027年12月。
三、投标方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保安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含押运)、营业执照。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县有独立法人、一般纳税人资格;没有处以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限,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有外部严重失信记录(外部失信记录是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2个网站收录的供应商重大失信记录等)。
(二)其它要求
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金额为4万元,招标人最迟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有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布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格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20万元。履约完毕后,双方确认无争议30日内,招标人向投标人退还履约保证金。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预估获取时间:2025年9月1日上午12:00-9月20日下午15:00,最终以**
乌鲁木齐市民用爆破器材专卖有限公司 拟对 2025年至2027年民爆物品武装护卫服务进行采购。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关注本项目的具体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乌鲁木齐市民用爆破器材专卖有限公司
二、本次采购具体情况
1、采购编号: /
2、服务范围:
根据招标人需求数量,派遣专业武装护卫车(1名驾驶员、1名持枪武装护卫人员),为招标人的民用爆炸物品销售配送提供武装护卫服务,武装护卫线路为自招标人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铁厂沟镇八家户村)至招标人的客户需求地点。
3、工期要求(工程类填写此项):
2025年至2027年12月。
三、投标方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保安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含押运)、营业执照。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县有独立法人、一般纳税人资格;没有处以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限,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有外部严重失信记录(外部失信记录是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2个网站收录的供应商重大失信记录等)。
(二)其它要求
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金额为4万元,招标人最迟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有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布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格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20万元。履约完毕后,双方确认无争议30日内,招标人向投标人退还履约保证金。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预估获取时间:2025年9月1日上午12:00-9月20日下午15:00,最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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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