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 油区2025年长航时固定翼无人机巡护巡检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CQYT2508-FWZBGK041-CPMC777-B11046950395699-448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 油区2025年长航时固定翼无人机巡护巡检技术服务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第十二采油厂 油区2025年长航时固定翼无人机巡护巡检技术服务项目,计划通过引入长航时固定翼无人机及其配套技术服务,充分发挥无人机机动高效、安全隐蔽、以及较为精确和低成本等优势,在油区开展油区综合治理巡护及特殊时期重要集输管线巡检工作,在进一步强化油区综合治理和集输管线安全运行基础上,不断总结完善和提升无人机协同综治巡护打击的精准性,增强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震慑,探索采油厂无人机油区综合治理巡护和集输管道巡检管理新模式,助推采油厂高质量发展。 项目估算金额800000.00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更划分一个标段,需要一家中标人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标段描述: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需要一家中标人
2.5服务地点:甘肃省庆阳市合水县、宁县、正宁县境内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和报告编码。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资质要求: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各地区管理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且须承诺中标后20日内取得本招标服务范围所属区域由空军航管处批准的正式空域批文。
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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