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YC)003225
项目编号: NXYC-2025-ZC063
项目名称: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第三期)医疗设备四、五、六标段
预算金额(元): 9447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9447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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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第三期)医疗设备四标段 | 其他医疗设备 | 其他医疗设备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3822000.00 | |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第三期)医疗设备五标段 | 4K腹腔镜摄像系统(小儿外科) | 医用内窥镜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1800000.00 | |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第三期)医疗设备五标段 | 4K腹腔镜摄像系统(手术室) | 医用内窥镜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1800000.00 | |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第三期)医疗设备六标段 | 其他医疗设备 | 其他医疗设备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2025000.00 | |
数量合计: | 4 | 预算合计: | 9447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乙方应于合同签字生效后开始计算的(国产)30日历天;(进口)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执行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优惠政策;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优先采购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优先采购绿色建材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8.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1)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2)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国产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