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11]FJDS[GK]2025002
项目名称:购买区机关食堂采购外包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800,000.00元
采购包1(购买区机关食堂采购外包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4,8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8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96,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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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22040000-餐饮服务 | 购买区机关食堂采购外包服务 | 1(年) | 否 | 详见招标要求 | 4,800,000.00 | 餐饮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新的食品经营销售方面规定的,应从其规定,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并附上有关制度规定予以佐证。;(3)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中标人将采购项目预留份额向】中小微企业分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的规定,本项目要求预留35%以上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②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按上述要求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则无需提供此项,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的须明确分包给中、小、微企业的份额比例,详见投标文件格式。b、《分包意向协议》中的中、小、微企业的签字人为非单位负责人的还须提供《单位授权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c、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中的中、小、微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d、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中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投标人可根据企业自身服务情况进行合理分包。。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