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601202500026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旧存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1.3 磋商项目简介”更正为“对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旧存档案进行数字化外包服务工作,任务包括档案交接、档案拆卷、页码修正、全文扫描、图像处理、格式转换、还原装订、案件信息核对、机读目录著录、图像挂接、成果备份、条形码管理等服务。本次采购工作量约220万页。”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3.3.1服务要求 DA/T 31-2022《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更正为“DA/T 31-2017《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5.4.2 服务团队人员配备”更正为“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档案类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具有档案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 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档案类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具有档案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 3、质检负责人(1人):具有档案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档案工作人员资格证书加1分;具有保密类培训证书的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 4、其他成员:供应商团队中每有一名人员有保密类培训证书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①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②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