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ZCZX-G2025-0087 项目名称:十梓街院区整体提升项目拆除工程 预算金额:178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785.298000万元 采购需求: 拆除工程内容:院区内除保留建筑(18#、23#、25#)、历史建筑(7#、9#、10#)以及文保建筑(沈京似宅),其余建筑及其附属物均拆除,拆除建筑面积约10.3万平米。拆除项目内容涉及基坑、钢板桩、拔桩等的施工、深基坑检测、土方回填、建筑物垃圾外运,具体包含但不仅限于:室内外装饰、门窗、建筑内部机电管线及设备、建筑整体、地下室结构、地下基础、局部室外设备及管线、绿化假山及部分道路。拆除完成后场地应满足三通一平交付要求。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项目残值回收内容: 1.医院拟报废资产处置事宜所涉及的申报房屋建筑物; 2.房屋建筑内医院拟报废资产处置事宜所涉及的申报设施设备,包含但不限于电梯、空调、机房设备设施等纳入固定资产的部分(以上残值回收具体内容以最终报批处置清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200个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具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在有效期内。 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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