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七村一校”安置区项目钢筋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QJ2025-135)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石桥镇“七村一校”压煤搬迁安置区二期EPC项目工程已由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以济北审服批字【2023】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济宁市任城区石桥镇政府投资建设济宁太白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代建管理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七村一校”安置区项目作为招标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石桥镇“七村一校”压煤搬迁安置区二期EPC,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石桥镇静月路以东、康明路以西、康意路以南、康太路以北。总建筑面积约200360.00m。其中回迁区地上建筑面积134820.00m、地下建筑面积约61140.00m,幼儿园建筑面积4400m。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其中:
1)住宅楼(包含共23个住宅单体、2个便民服务设施、1个社区服务设施、4个变配电室、2个换热站、门卫)及幼儿园,总建筑面积200360平方米,其中住宅楼195960平方米,幼儿园4400平方米。主要包含以下建设内容:
①住宅楼;
②幼儿园。
2)配套设施
①道路工程:园区道路主要包括静月路和民主路两条市政道路,总长度约66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市政道路工程、公园道路;
②管网工程:市政道路管网、小区内管网、道路监控、照明亮化等;
③绿化工程:项目绿化总面积11749平方米,主要包括道路绿化、园区绿化、幼儿园绿化和康太路北侧40m绿化带。
建设单位: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代建单位:
施工单位: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山东齐鲁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工期:2025年3月2日-2027年3月1日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计1个包件,具体物资品种、包件划分和计划交货期等内容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资格条件详见附表2。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
关法律文书为准);(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委员会
投标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16)三年内存在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行政处罚的;(以评标委员会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
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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