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CZB-2025057
项目名称:汉阴中学2025-2026学年学生餐厅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97,326.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阴中学2025-2026学年学生餐厅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楼食堂餐厅餐饮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348,663.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48,663.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餐饮服务 | 汉阴中学2025-2026学年学生餐厅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楼食堂餐厅餐饮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48,663.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8月31日
合同包2(汉阴中学2025-2026学年学生餐厅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三楼食堂餐厅餐饮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348,663.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48,663.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2-1 | 餐饮服务 | 汉阴中学2025-2026学年学生餐厅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三楼食堂餐厅餐饮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48,663.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8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阴中学2025-2026学年学生餐厅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楼食堂餐厅餐饮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汉阴中学2025-2026学年学生餐厅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三楼食堂餐厅餐饮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阴中学2025-2026学年学生餐厅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楼食堂餐厅餐饮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出具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合同包2(汉阴中学2025-2026学年学生餐厅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三楼食堂餐厅餐饮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出具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