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公安局餐厅及监管场所在押人员食材供应商入围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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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嵩政采公开-2025-56 | |||||||||||||||
2、项目名称:嵩县公安局餐厅及监管场所在押人员食材供应商入围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4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24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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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嵩县公安局餐厅及监管场所在押人员食材供应商入围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拟按照服务类采用框架协议方式、公开征集采购。中标配送服务单位负责向公安局及看守所配送果蔬、水产、粮油、豆制品等食材品种。每年度约需120万元,两年度约需240万元。(详见征集文件)。 5.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 入围需求:入围供应商数量为5家且淘汰率不低于20%,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 5.5 框架协议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5.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满足征集人需求; 5.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8框架协议模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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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同框架协议期限(服务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面向中小(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须相应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并承诺生产企业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3供应商须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的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消防安全、生产事故、安全事故、重大投诉、卫生监督部门的处罚以及重大违法情况等恶性事件发生的不良记录的承诺函。(响应文件中须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征集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入围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入围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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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