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城市管理局城区新增、拓宽道路和公厕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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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内乡政采公开-2025-46 | |||||||||||
2、项目名称:内乡县城市管理局城区新增、拓宽道路和公厕管理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2,8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28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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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采购内容:城区新增、拓宽道路和公厕管理服务 (4)质量要求:合格 (5)服务期限: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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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1095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预留金额 万元或预留 %份额。 2.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2.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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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https://credit.henan.gov.cn)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8.供应商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营业执照、资质、业绩、人员、财务、证书等内容,须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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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