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ZZT-ZFCG-2025-042
项目名称:石泉县2025年野生动物危害防控与补偿无人机等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79,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石泉县2025年野生动物危害防控与补偿无人机等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79,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79,6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无人机 | 206000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06,000.00 |
1-2 | 视频监控设备 | 42000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2,000.00 |
1-3 | 特殊照相机 | 21600 | 9(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1,600.00 |
1-4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10000 | 2(处)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货物2个月内供应到位,相关技术服务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2025年野生动物危害防控与补偿无人机等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2025年野生动物危害防控与补偿无人机等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交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7)供应商需出具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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