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物资类别:粉煤灰)招标编号:ZTWJWZZB-2025-547
1.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物资品种有粉煤灰,招标物资用于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区域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地点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采购资金来源于项目建设资金,物资招标条件已具备。
2.招标物资包件划分
详见附件《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涵盖招标物资;法人授权委托代理的,其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并提供相关社保参保证明资料。
3.2生产能力要求:电厂须具备年产20万吨以上粉煤灰的能力,且拥有分选设备,具备分选Ⅱ级粉煤灰能力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必须是电厂的粉煤灰,不接受二次加工的粉煤灰。
3.3财务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近两年(2023年~2024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期间注册成立的新公司,提供成立后的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提供完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不限电厂、总经销商或代理商);提供2024年-2025年CMA、或CNAS、或CAL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粉煤灰质量检验报告(各种规格型号至少一份),其中各项指标均能满足GB/T1596-2017《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要求。
具体详见质量及服务要求描述书,若有新的国家标准颁布,则以最新标准为准。
3.5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至2025年在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及履药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6履约信用要求:
(1)须提供近三年内(2023年7月至2025年7月)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董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2)投标人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4)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5)本次招标不接受已被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要注明粉煤灰来源电厂详细名称及地址,代理商要出具电厂的代理授权函或电厂粉煤灰总经销商出具的代理授权函;如果是总经销商出具的授权函,还应同时出具电厂针对该总经销商的协议或者合同,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以及与其总经销商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总经销商均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电厂及总经销商可授权多个代理商参与投标。
(2)代理商投标时,出具的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等资料均须加盖授权人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个人投标(4)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按照实际情况提供从成立日期至开标截止日期的相关资格审查资料。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个人投标。
(6)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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