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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小学校园综合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C20250807006

项目名称:校园综合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35日历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校园综合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校园综合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

(2)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注:各供应商财务状况审计报告需赋加二维码,并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扫码截图)

(3)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供应商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级),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7)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8)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9)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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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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