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ZC-2025-J047
项目名称:学校食堂食材及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19,16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采购大宗食材(米、面、油、牛奶)):
合同包预算金额:830,26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30,26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粮油、牛奶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830,26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合同包2(采购大宗食材(肉、蛋)采购要求):
合同包预算金额:388,9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88,9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2-1 |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肉、蛋类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88,9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采购大宗食材(米、面、油、牛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2.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采购大宗食材(肉、蛋)采购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2.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采购大宗食材(米、面、油、牛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 主体资格: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民事责任能力,持有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3.2 授权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3.3 财务证明: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资产负债表);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信息。
3.4税收证明:提供2025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据(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税款所属日期为2025年,需有税务机关公章);依法免税的需提供证明文件。
3.5社保证明:提供2025年至今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6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登记证)。
3.7无违法记录声明:出具书面声明,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8信用要求:未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含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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