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14-ZRJJ-G2025-0007 项目名称:火车浜二期工程火车及轨道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7626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 为无锡市新吴区荡东火车主题公园项目采购报废车辆并个性化订制及配套,包括1台铁路退役内燃机车、6辆铁路退役绿皮车厢及观光轨道铺设。(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货物交付;误期违约金: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标准累计计算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6.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新成立公司除外、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 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9.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10.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11.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