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韩城市-2025-00064
项目名称:韩城市2025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720,950.83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2025年9月至2025年12月,养护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采购包2:2025年9月至2025年12月,养护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采购包3:2025年9月至2025年12月,养护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采购包4:2025年9月至2025年12月,养护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采购包5:2025年9月至2025年12月,养护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采购包6:2025年9月至2025年12月,养护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采购包7:2025年9月至2025年12月,养护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采购包8:2025年9月至2025年12月,养护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采购包9:2025年9月至2025年12月,养护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韩城市2025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合同包2(陕西省韩城市2025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合同包3(陕西省韩城市2025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合同包4(陕西省韩城市2025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四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合同包5(陕西省韩城市2025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五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合同包6(陕西省韩城市2025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六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合同包7(陕西省韩城市2025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七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合同包8(陕西省韩城市2025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八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合同包9(陕西省韩城市2025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九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韩城市2025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的财务报告,包括 “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没有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出具包含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的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投标文件中所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非联合体声明函为准。
合同包2(陕西省韩城市2025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的财务报告,包括 “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没有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出具包含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的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投标文件中所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非联合体声明函为准。
合同包3(陕西省韩城市2025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的财务报告,包括 “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没有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出具包含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的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投标文件中所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非联合体声明函为准。
合同包4(陕西省韩城市2025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四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的财务报告,包括 “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没有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出具包含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的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投标文件中所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非联合体声明函为准。
合同包5(陕西省韩城市2025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五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的财务报告,包括 “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没有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出具包含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的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投标文件中所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非联合体声明函为准。
合同包6(陕西省韩城市2025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六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的财务报告,包括 “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没有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出具包含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的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投标文件中所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非联合体声明函为准。
合同包7(陕西省韩城市2025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七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的财务报告,包括 “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没有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出具包含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的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投标文件中所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非联合体声明函为准。
合同包8(陕西省韩城市2025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八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的财务报告,包括 “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没有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出具包含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的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投标文件中所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非联合体声明函为准。
合同包9(陕西省韩城市2025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九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的财务报告,包括 “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没有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出具包含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的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投标文件中所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非联合体声明函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