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CG2025Y-GK-208
项目名称:浙江省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委托承办服务项目
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非政府采购)
预算金额(元):12000000
标项一
标项名称:杭州市、湖州市、嘉兴市(占全省业务比重47%)服务标项
数量:1批
预算金额(元):56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二
标项名称:温州市、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舟山市、台州市、丽水市(占全省业务比重38%)服务标项
数量:1批
预算金额(元):45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三
标项名称:宁波市(占全省业务比重15%)服务标项
数量:1批
预算金额(元):1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1.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本项目确定投标人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无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
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批准成立的保险公司,且拥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