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24]MO[XJ]2025001
项目名称:郑墩镇休闲广场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146,072.00元
采购包1(郑墩镇休闲广场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146,072.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146,072.00元
询价保证金: 11,46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A02450300-舞台设备 | 音响、灯光、LED显示屏等设备 | 1(项) | 否 | 扩声系统、中控视频系统、灯光系统、舞台机械、显示屏设备、空调部份多联机、广场配套设备。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验收标准。 | 1,146,072.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后45天内交货,并安装完成通过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若属于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中强制节能产品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否
节能产品:用于(采购包1),按照《南平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的通知》要求(南财采[2024]3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南平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的通知》要求(南财采[2024]3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