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龙海一路东段(龙山十路至疏港大道连接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主要工程物资(钢材)采购招标招标编号:ZTSDWZ-2025-229
1.招标条件
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龙海一路东段(龙山十路至疏港大道连接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业主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招标人为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龙海一路东段(龙山十路至疏港大道连接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依据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的相关管理规定,全集团重点区域工程项目需用的主要物资由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在集团交易中心统一组织招标采购,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与项目部、供应商签订三方协议,付款主体为项目部。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龙海一路东段(龙山十路至疏港大道连接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主要工程物资(钢材)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方。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交易服务中心作为招标服务组织单位,负责本次公开招标工作,特邀请贵公司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设计双向六车道,城市快速路,道路红线宽度为60m;左线全长1728m,其中西侧接线道路长23m,左线隧道全长1224m,东侧接线道路长491m;右线全长1780m,其中西侧接线道路长88m,右线隧道全长1267m,东侧接线道路长425m;匝道2条(A匝道含240m高架桥),改路1处。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路基、隧道,桥梁、绿化、电气、排水、交通、建筑等。
建设工期: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3月15日。
2.2招标内容
具体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3.2.1钢材投标人资格: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投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招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最新现行标准,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商2023年至开标之日至少一份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关于投标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且须对投标产品质量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3.2)。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3年以来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建设项目1个及以上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生产商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3年纳税信用等级信息系统纳税信用等级为C、D级,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物资分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法人代表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商与其所授权的经销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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