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204-HTGL-G2025-0013 项目名称:泰州市姜堰区天目山街道城北消防站消防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0万元(含上牌所需的税费、检测费、工本费等),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3吨水罐消防车一辆及随车器材等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30日历天内完中标付、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延期交付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近三个月(指投标截止日当月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文件递交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近三个月(指投标截止日当月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文件递交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或缓缴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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