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3-JSYZ-G2025-0018 项目名称:连云开发区上风向空气站VOCs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75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园区根据《江苏省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工作方案》要求,采购一套上风向空气站VOCs在线监测设备,质保期三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三年质保期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须提供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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