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采油厂顶驱浅取作业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2025FWGK2553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成本计划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最大限度降低安全环保隐患风险,解决我厂浅层套漏井积压问题,计划采用顶驱浅取技术修井30口(30口为预测工作量,实际工作量以不超合同签订金额为原则,按照现场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主要工作内容涵盖浅部取换套(取换套深度≤150m),修井方案中要求的整形、打捞、加固等修井施工
2.2 招标范围:为最大限度降低安全环保隐患风险,解决我厂浅层套漏井积压问题,计划采用顶驱浅取技术修井30口(30口为预测工作量,实际工作量以不超合同签订金额为原则,按照现场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主要工作内容涵盖浅部取换套(取换套深度≤150m),修井方案中要求的整形、打捞、加固等修井施工。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不含质保期)(质保期为一年)。
2.4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油田第一采油厂。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850.2万元(含税);
2.6 标段划分:标段一:第一采油厂顶驱浅取作业
2.7 其他: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逐页扫描件或批复文件逐页扫描件,证书应包括井下作业技术服务企业资质;施工队伍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小修队伍资质证书逐页扫描件或批复文件逐页扫描件,如涉及到企业及其队伍更换资质证书过渡期问题,应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相关文件为准。
3.4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施工(作业、服务)现场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人员、配置的施工(作业、服务)设备等施工(作业、服务)资源,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资源配置保持一致。否则经招标人查实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由此导致全部经济损失的赔偿追诉权。
3.5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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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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