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12-HZGC-G2025-0011 项目名称:徐州市公安局铜山分局食堂食材采购 预算金额:180.000000万元(采购包1:45.000000万元;采购包2:45.000000万元;采购包3:45.000000万元;采购包4:4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采购包1不接受低于5%的优惠率(采购包1预算金额约45万元);采购包2不接受低于5%的优惠率(采购包2预算金额约45万元);采购包3不接受低于5%的优惠率(采购包3预算金额约45万元);采购包4不接受低于5%的优惠率(采购包4预算金额约45万元)的投标报价。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 食堂食材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投标人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仅预包装食品经营的供应商,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扫描件)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完整,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如不填写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无效)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是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