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QYT2507-FWZBGK087-CPMC675-B11047180210663-379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5年锅炉、加热炉维修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为了保证油区生产生活设备的正常运行,需对第三采油厂所属单位的锅炉、加热炉进行检维修作业。
2.2招标范围:第三采油厂所属单位的锅炉、加热炉进行检维修作业。主要类型有热水锅炉、蒸汽锅炉及热媒炉、相变加热炉、承压加热炉、常压水套炉及常压热水炉等;维修项目包括:锅炉日常检修、维护、保养,烟管的清理及更换,对流管更换,辅机等基础性维修、改造及应急维修;炉体、火筒、対流管、烟管、盘管等部件的更换、改造和维修;检维护项目主要包括:保温、清灰及附件等检维护内容。维修费用预计210万元(不含增值税),需要2名服务商,第一名预计费用150万元,第二名预计费用60万元。本次工作量为暂定工作量,招标人不保证工作量,如因油田公司、第三采油厂政策调整导致工作量发生变化,最终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标段描述:第三采油厂所属单位的锅炉、加热炉进行检维修作业。主要类型有热水锅炉、蒸汽锅炉及热媒炉、相变加热炉、承压加热炉、常压水套炉及常压热水炉等;维修项目包括:锅炉日常检修、维护、保养,烟管的清理及更换,对流管更换,辅机等基础性维修、改造及应急维修;炉体、火筒、対流管、烟管、盘管等部件的更换、改造和维修;检维护项目主要包括:保温、清灰及附件等检维护内容。维修费用预计210万元(不含增值税),需要2名服务商,第一名预计费用150万元,第二名预计费用60万元。本次工作量为暂定工作量,招标人不保证工作量,如因油田公司、第三采油厂政策调整导致工作量发生变化,最终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2.5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所属陕西省志丹县、靖边县、吴起县、定边县,宁夏盐池县。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资质证书: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锅炉制造(B级及以上)或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 锅炉安装、修理、改造。
人员要求:人员配置不少于9人,其中: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质量检验员1人、焊工2人、维修人员4人。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机械或热工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2001年之前须提供毕业证,2001年之后须提供毕业证及学信网查询结果),安全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验员取得上岗证或投标人岗位任命文件,焊工须有2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局(原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种类包含:特种设备焊接作业),维修人员须有1人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准操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以上人员均需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前述相应证件扫描件;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检验人员还须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
设备要求:切割机、水压试验机、电焊机各1台;无损检测设备、超声波测厚仪、防爆手持终端各1台。要求为投标人自有,提供设备配置清单、照片、购置发票,若无法提供购置增值税发票,需提供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固定资产证明,以证明设备真实在厂。若提供的设备名称与所列设备描述不一致但功能相同视为有效。超声波测厚仪、无损检测设备须另提供有效的校验报告。防爆手持终端须另提供防爆合格证。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时间以结算发票开具日期为准,但开票时间在投标截止日前30日内的不计)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类似指锅炉、加热炉的维修或再制造)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条款、对应结算发票(含清单),发票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可以查询)。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信誉要求: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但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截止到本项目投标截止日的最近36个月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当天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评审当天因查询结果异常造成否决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承诺事项(提供承诺函):①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至合同申报之前在招标服务地点范围内建设或租赁厂房,未按时建设或租赁厂房的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人已有固定维修点提供相应维修点或厂房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②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全履约,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并纳入失信名单。③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合法合规处置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④中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工作量发生变更,投标人服从招标人的工作安排。⑤项目开展前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须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合格证》。进入含有毒有害气体区域的人员还须取得有毒有害气体(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⑥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不将本项目分包他人。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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