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00000250506108333-00240662
项目名称:庆丰路111号监区及监墙巡逻通道修缮项目
预算编号: 0025-00010128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700000元 (国库资金:27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2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庆丰路111号监区及监墙巡逻通道修缮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70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本项目为庆丰路111号监区及监墙巡逻通道修缮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墙面、防水、管道的翻新,局部房间的改造、巡逻通道加装防护钢网墙、设置照明灯具等安装工程。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图纸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 工期:60日历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响应供应商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以上海市建设市场信息服务平台网站上查询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